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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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范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

本报北京10月13日电(记者严一桥)教育部、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《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及验收管理指南》,旨在进一步规范全国各级食堂大宗食品采购和验收管理,进一步完善校园食品安全体系,切实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确定性水平。工作原则强调,学校应根据“三专业”,根据学校食委会、家长会或家长委员会主、二校区、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,采购由依法取得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生产和经营的散装零部件。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应当具有合法经营资质,产品质量符合相关规定。符合国家标准,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,近三年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已证实的食品舆情事件,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。学校要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基本责任制度,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,每学期在食堂、大中小学和幼儿园至少召开一次现场办公会,严格执行陪读制,遵循公益性、非营利性办学原则。工作中需要指导学校在采购散装零部件时严格执行采购检验制度,确保优质零部件的监控和安全。建立“双人或多人联检”检查制度,进行集体检查验收,公开透明。检验合格的散装食品原料接待的应及时入库,并做好信息登记。仓储管理必须符合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。场地应舒适、防潮,设置有效的生物防治媒介,与有毒、有害等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。 “日日”(第14页,2025年10月14日) (编辑:赵新月、袁波) 分享这么多人都能看到